
最后更新于: 2011-06-24 18:32 作者:jq0791 2011-05-07 21:22
宿 舍 制 度
为加强宿舍安全、文明管理,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,使学生在清洁、宁静、安全、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,每位学生必须爱护。
不得任意搬迁,更不准损坏和拆改,否则照价赔偿,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。
二、室内物品、被褥摆放整齐,保持宿舍整洁。
三、注意节约用水、用电,杜绝长明灯、长流水等浪费现象。
不准私自乱接电器、插座室内严禁使用电炉、电热器、电饭煲等高能器具。
凡发现除没收外,并处以50元的罚款
四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十一半熄灯后不准看书聊天,窃窃私语,影响他人休息。
五、学生未经允许不能将学校物品及他人财物带回宿舍,违者将作盗窃处理。
六、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校外人员、夜不归宿,有事提前请假。
七、宿舍室内外、过道、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。
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,随地大小便、乱丢果皮、纸屑和在墙上乱画以及楼上向楼下倒水,丢杂物。
值日生每日轮流按时值日打扫室内卫生。
八、自觉保持宿舍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,严禁在宿舍内酗酒、打架、斗殴或侮辱他人,
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0元罚款,情节严重者,送交公安机关处理,并予开除。
九、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,凡是赌博,除没收赌具外,每人处以100元罚款。
情节严重者,送交公安机关处理,并予开除。
十、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等危险物品和有碍卫生的物品。
提高警惕,搞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严防火警,火灾事故的发生,宿舍内部发生被盗,除保护好现场外,应在24小时内报告老师,
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、火灾事故,一经查实,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十一、熄灯后学校检查宿舍点名。
南昌清美博大美术学校